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池政办秘〔2022〕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1号)和《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要求,奋力实现我市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稳步提升,到2025年超过13%。地区、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聚焦基层需求,每年邀请省科技(科普)志愿服务专家团进校园巡讲活动4场次,开展市科技(科普)志愿服务进校园巡讲活动8场次。(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2.着力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持续开展英才计划、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高校科学营等活动,支持开展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深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等赛事改革。(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3.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4.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持续支持大学生参加安徽省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市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协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00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1000人次。深入开展“徽姑娘”技能培训等活动。广泛发动基层群众积极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科协、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政府负责)
6.助力乡村振兴。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选认力度,坚持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到2022、2023、2025年,在基层开展服务的各级科技特派员分别达到150、200、300名以上,逐步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扩大选认范围,打破行业、单位、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认科技特派员。建成2个科技小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科技示范,积极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7.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池州篇章”“池州市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劳模工匠“五进”活动等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区政府负责)
8.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池州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培养选树10名池州工匠、20名池州金牌职工。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9.开展老年人科普宣教活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10.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优势,着力打造“科技点亮未来”科普活动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1.将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负责)
12.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将科技等多方面知识列入考试内容,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市委组织部负责)
(六)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3.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在推荐科技奖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市科技局负责)
14.促进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5.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增加公益类科普节目的策划和宣传。鼓励引导团队及个人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形成数字化科学传播矩阵。加强科学与文化艺术融合,培养打造“科普网红”。(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传媒中心、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16.推进智慧科普建设。积极推广“皖事通办”,促进数字赋能科普,提升科普服务的精准度。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科普,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科技传播中心。做好“科普中国”落地建设,搭建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市数据资源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7.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科技馆三楼儿童区项目改造。赋权赋能市科技馆承担起全市科技馆体系建设和管理的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科技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作用,支持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主题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融合协同发展,每年开展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不少于1场次,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不少于12场次。(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18.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到2025年,认定各级科普基地40家以上,争创10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等,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九)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9.提升平战结合应急科普能力。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推动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20.强化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到2025年,全市注册成立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超过400个,注册科技(科普)志愿者超过1万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超过1600次。(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21.夯实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面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开展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年认定科普示范单位20个。开展“科普惠民乡村行”“智爱妈妈行动”“农村少儿爱科学”等,每年每项活动不少于12场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等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大力推进全民绿色低碳行动,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震局、市科协、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2.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作用,引领带动中小学自然科学类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组织开展池州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等。开展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传媒中心、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23.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深入开展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24.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公民科学素质领先地市的联系。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普场馆联盟建设和科技志愿服务联盟建设。(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负责《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及省、市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要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市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区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市财政要提高对市级层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专项经费支持。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突出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要大力宣传在科学素质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营造更加浓厚的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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